保潔公司建立完善的獎罰制度,不但能夠很好的約束自己的員工,還能夠很好的調動員工的積極性,具體的實施方法如下。
  一、工作制度
  1.保潔員由鎮公用事業服務中心聘用,服從公用事業服務中心的管理、分配、指揮,原則上從低收入農戶和低保戶中挑選,每年選聘1次。
  2.保潔員必須按劃分的責任區域,完成好工作任務,做到每天清掃,及時收集垃圾,把垃圾桶內的垃圾送到垃圾池中轉站內,清掃保潔率達到100%。
  3.保潔員要積極參加鎮上組織的各種培訓、衛生突擊勞動和集中整治活動,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。
  4.協助環衛管理人員做好本路段、周圍人群的環境衛生宣傳教育工作;做好建筑垃圾的監管和匯報工作。
  5.愛護保潔用具,對需維修應請示,對易損保潔工具做到以舊換新,嚴禁遺失、損壞和個人占有行為。
  6.保潔員要求辭職時,必須提前一周向公用事業服務中心提出申請,待同意后方可離崗,不得自行找人接替。
  7.保潔員因病、因事暫不能工作時,需自己找人替班,并向公用事業服務中心請假,準許后方可離崗,否則另行安排他人接替,按自行離職處理。
  8.保潔員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,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。
  二、獎懲制度
  1.保潔員工資由鎮黨委會開會確定,原則上每月不低于金昌市最低工資標準。
  2.保潔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及時收集垃圾,不按規定時間收集的,發現一次罰款20元。
  3.保潔員在責任區域內應全面清掃,不徹底的一次罰款20元,問題嚴重的罰款50元。
  4.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安全作業,對于清掃、保潔、收運質量較差且教育不改的,將給予相應的處罰和辭退處理。
  三、文明上崗制度
  1.保潔員要樹立為村民、為社會服務的品德,做到不怕苦、不怕臟,樹立良好的行業形象。
  2.保潔員要語言文明,以理服人,不準辱罵過往行人和經營者。發現有亂倒垃圾、亂潑污水、亂扔雜物等現象,做到文明勸導,主動清掃,對蠻不講理者,及時報告相關領導,進行妥善處理,以免發生意外情況。
  3.保潔員在崗期間,保持個人衛生,衣服勤洗勤換,必須穿配發的黃色馬褂。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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